发布时间:2020-04-29 点击量:920
2020年4月28日下午,滨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检查组一行对城建集团公司承建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从机械设备、脚手架、模板支撑、临时用电、文明施工、安全资料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验收。城建集团副总经理袁文义、马兴永等领导陪同检查。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位于滨州市滨城区长江一路以北、阳光西路以东。工程为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五层,总建筑面积32003.93㎡。2019年6月份开工伊始就创建了“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滨州市安监站“一二三”管理模式及安全生产“四个公开”。
经过检查组专家的严格检查验收。项目从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情况都得到了高度评价和一致认可,顺利通过滨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验收。
副经理袁文义表示:城建集团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创建措施,加强安全管理过程控制,使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得到更好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