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13 点击量:943
2020年7月12日,以肖华锋为组长、米春荣、王民为组员的山东省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专家组对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进行了山东省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中期验收。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位于长江一路以北,阳光西路以东,阳光政务小区F区.总建筑面积为32003.9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199.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804.53平方米。工程地下一层,地下5层,上部设屋架造型。
专家组认真听取了项目绿色施工情况汇报,仔细查阅了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相关绿色施工资料,了解了项目节能减排措施实施情况,并按照《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逐项进行评分。专家组对项目绿色施工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对项目绿色施工创新工作提出建议。本项目建设之初,就制定了一套完整的绿色施工管理方案,在日常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绿色施工管理标准,通过采用节能设备,落实防尘抑尘举措,利用BIM技术进行场地布局等举措,大力推进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取得了积极效益。
通过本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项目绿色施工管理。下一步,项目部将根据专家意见认真总结,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创新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以确保项目部顺利通过终期验收。